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具体承担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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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