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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水县人民医院生物质颗粒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 02- 1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响水县人民医院生物质颗粒采购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项目概况

        响水县人民医院生物质颗粒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xiangshu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 3 3 09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JSZC-320921-HJGC-G2022-0007

        项目名称:响水县人民医院生物质颗粒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100%

        最高限价1230.00/吨;预估采购量:2100吨/年(最终以实际为准)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主要包括生物质颗粒的采购、运输、储存吊装、炉灰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清单,采购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服务期限365日历天搬到新院区自行终止合同

        项目地点:响水县人民医院内

        质量标准:原料:木材,无添加剂、无有害物质、无禁用产品

        供货时间及供货量接到采购人通知或供货订单后,3日历天内开始供货,供货期内每天供货量不低于采购人每天的使用量。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满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业范围须包含生物质颗粒生产或销售)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且检验的产品名称必须具有“生物颗粒”或“生物质颗粒”或“木质颗粒”或“燃烧颗粒”字样),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210日至20232 17 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响水政府网(http://xiangshui.bdhyzh.com/)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招投标信息(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v2022/index.html)“国企采购-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600元/份,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须将费用打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收款银行: 建行盐城市迎宾支行 ,收款账号:4367421320080199369 ,收款人: 吉洪山 ;汇款需注明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投标人只有在交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3 3 09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239561590@qq.com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腾讯会议号: 289-463-41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付款方式:第一批采购物料入库后并开取相应增值税发票待下一批采购物料进场入库后支付上一批物料货款付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算,以上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3.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上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响水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6.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响水县人民医院

         址:江苏省响水县城灌河中路94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18936299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海龙路27号

        联系人:吉先生 

         话:138 1343 8219

        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先生   电话:18936299892

         

         

         

        响水县人民医院

        2023 02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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