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2〕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请市本级各主管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审核汇总本系统、本地区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清理情况,于2022年6月30日前书面盖章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无相关情况的,也请一并报送。
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王欣,联系电话:0515-80501350,电子邮箱:ycczzfcg@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2〕51号)
盐城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8日
盐财购〔2022〕12号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