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邮编:224100,电话:0515-838183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盐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重抓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档案查询点、电视广播和政务新媒体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万多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235条,开展互动访谈9期,意见征集12个,网上调查9个;通过微博公开信息4483条,制作短视频产品28个,策划微博专题3个,回应网友各类咨询投诉1400余条,官方微博“幸福大丰”拥有粉丝160.8万。12345在线共受理民生诉求5.3万件,对群众急需解决的合理诉求,做到1小时内全部派单到部门,答复率100%,电话回访率100%,群众满意率99.9%。加大区委、区政府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及时发布权威解读信息,在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或其他重要政策时,同步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托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对全区依申请公开进行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做好答复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内容的合法合规。依申请办理平台更加完善高效,2021年,全区各单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60件,同比增加120%。申请的事项涉及生产、生活多个方面,申请的方式主要以信函和网络为主,还有少量的当面申请。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中,予以公开185件,部分公开106件,不予公开19件,不掌握相关信息226件。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组织编制并公开信息公开标准目录,优化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事项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凡公开信息必审查,并及时动态调整更新。
四是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不断优化版面,根据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保障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完成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改版和在线访谈(政风热线)上线工作,实现区政府网站“统一登录”、“一号登录”功能,升级“站内搜索”功能;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得分排名在全市各县(市、区)位于前列。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对政务新媒体运营质效进行跟踪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清理整合,目前全区备案在系统中的政务新媒体21个,新媒体运营更加规范有序,质量显着提升。
五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积极推进疫情防控、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以及“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公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发布解读,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疫情防控专栏链接,及时发布更新防控动态,建立24小时响应机制。强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全区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全部按照规定时间,在全省预决算公开平台统一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公示投标主体信息10662条,招标公告1024条,中标候选人公示615条,中标公示1024条。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包括办事条件、规范格式文本等信息,以公开助力从“能办”向“好办”转变。提升网办能力,全区1252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不见面”办理,可网办的权力事项数量占比100%,公开服务效能不断凸显。
六是强化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充分发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用好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平台,及时发布公开工作新要求和注意点,研究解答信息公开中出现的新问题,指导督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督查。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通报结合,委托第三方开展定期检测,结果反馈给各相关单位,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同时安排专人对区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咨询留言处理等进行日常巡检、抽检,及时督促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对信息主动公开、回应关切、平台建设等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行评估,运用好评估结果,作为年度信息公开考核的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3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729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6427 | ||
行政强制 | 250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55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24 | 31 | 0 | 0 | 0 | 5 | 56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 | 0 | 1 | 0 | 0 | 1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7 | 13 | 0 | 1 | 0 | 4 | 18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4 | 2 | 0 | 0 | 0 | 0 | 10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3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8 | 1 | 0 | 0 | 0 | 0 | 9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8 | 7 | 0 | 0 | 0 | 0 | 22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0 | 0 | 0 | 0 | 1 | 4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18 | 26 | 0 | 1 | 0 | 5 | 55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8 | 6 | 0 | 0 | 0 | 0 | 2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3 | 2 | 0 | 3 | 18 | 6 | 0 | 0 | 2 | 8 | 4 | 0 | 0 | 1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强化重要政策发布和信息管理,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的发布工作,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解读,提高解读精准性,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实效,满足企业群众政策需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强化公开平台支撑。加快建设高效政务公开平台,强化主动公开、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管理。按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运营标准规范,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发展,不断扩大公开信息受众面,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指导。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综合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覆盖面,加强专业领域的理论学习,促进形成专业、高效的公开工作队伍;根据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和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针对性开展薄弱环节的指导工作,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同时做好公开工作考核评议,促进各行政机关依法合规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