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bdhyzh.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邮编:224000,电话:0515—80501206,电子邮箱:ycsczj2014@163.com)。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盐城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完善政务公开组织架构,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工作效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打造阳光透明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财政部门积极作为,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主动在内容细化、规范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等方面不断创新,全年通过盐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380条,政务微信公开发布220条,省财政厅信息网站161条。
(一)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1月30日,市财政依法公开经市人大批准的“四本”预算草案的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比规定期限提前了14天,表格较上年增加9张;7月9日,公开市本级政府决算草案,比规定期限提前了1天,表格较上年增加2张;预算调整草案待四季度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再依法及时进行公开。同时,与上年相比,今年政府预决算公开主要体现三个方面创新:一是主动细化内容,在省要求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的基础上,新增公开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公开内容更加完整。二是推动表文结合,积极采纳人大预审建议,将全市分地区收支情况清晰地反映在预算草案上,并对前后年度增减变化较大的事项进行备注说明,使草案报表一目了然,方便人大代表和社会群众阅读理解。三是试行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首次汇总公开全市分地区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新增公开债务期限、利率、还本付息等信息。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2019年,除涉密单位外,市级所有部门的预决算全部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推动部门预算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和市政府网站实行“双公开”。100个一级部门的预决算分别在3月3日前和7月28日前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符合预算法规定期限要求。2019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较往年更加规范、标准、详细。一是统一预决算公开版块,公开表各12张、说明事项各14项,新增部门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标准从200万元扩大调整为通用设备50万元、专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二是细化财政拨款支出,对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按照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详细列示,逐项说明支出用途。三是完善“三公”经费信息,在重点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分项数额等信息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上下年度预决算数据比较,说明增减变动原因,公开因公出国人数、公务用车保有量、公务接待批次等事项。
(三)预算绩效公开情况。在2018年试点公开的基础上,2019年市财政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督促市教育局、科技局、发改委、卫计委、民政局等36个部门按期公开了51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结果,公开预算金额30.07亿元,与上年相比,预算金额增加9.27亿元。推动预算绩效信息集中公开,有效解决以往公开信息分散、查找较为困难的问题,更便于接受社会公众的查阅和监督。
(四)重点支出领域公开情况。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强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随政府预算同步公开,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资金政策、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等信息,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等专项资金在政府网站开展专题公开。二是实行收费清单常态化公开,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让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尽享政策红利。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透明化运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并公开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单一来源公示、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等信息全程在指定媒体上依法公开。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承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共9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5件,政协委员提案62件。按期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市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考核结果排名市级部门第一。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0件,群众来信来访14次,其中按时办结数24件,延期办结数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举报、投诉事件。
(七)咨询处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3300余次,其中大部分通过局网站局长信箱和电话咨询。内容主要涉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培训、会计档案调转、政府采购等方面。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接待、仔细答复,确保把相关政策讲清、讲透;对于不属于我局职能的咨询,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同时,及时受理并回复市长信箱13件、局长信箱83件、12345平台派件58件,满意率100%,确保了热线顺利对接和运行。
(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分别设置市预决算公开平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资产管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栏等专题专栏,并及时对栏目信息进行更新。
(九)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实现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后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运用新技术手段不断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十)培训教育情况
组织开展信息工作培训,2019年4月,市财政局举办了财政信息宣传培训,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办公室、盐阜大众报社多名业务骨干、专家,为市财政系统授课。积极参加市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及时传达学习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1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0 | 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4 | 231324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3 | 3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对新《条例》学习不够深入,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市财政局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打造门户网站个性特色,稳妥做好“我的盐城”财政相关内容运行工作,全方位、多视角宣传财政政策,着力提升财政服务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盐城市财政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