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管理的通知》已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一致,现予印发。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