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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3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科技局,城南新区经发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已在省科技厅网站上发布,为做好我市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申报组织。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项目申报通知,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申报服务,着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努力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2、加强申报审核。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要求,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会商项目推荐。认真做好重大科研设施、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龙头骨干企业(跨国公司)独立研发机构建设和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等须与省科技厅会商项目的推荐工作,于2月22日下班前将《会商项目汇总表》报我局产学研合作处,待会商通过后正式报送申报材料。

        4、严格把控申报时间节点。各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于3月16日下班前将辖区内申报项目汇总表报我局产学研合作处。由我局提交的申报项目,相关区科技部门审核后于3月12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产学研合作处。

        5、项目申报有关问题咨询:产学研合作处朱卫东,联系电话:88191236。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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