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市免疫规划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社事局,市一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医院、市二院、市妇保院:
为了解近年来各地免疫规划工作取得的进展,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预防接种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免疫规划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29日-11月9日,每个县(市、区)检查时间一天。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一)《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18〕12号)》文件落实情况,疫苗采购、接收、储存、运输及冷链运转管理。
(二)依据省、市卫计委有关文件及规范,检查一般预防接种门诊、产房接种门诊、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检查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度疾控工作要点及卫生计生年度任务目标中免疫规划相关内容。
(四)免疫规划主要工作及其指标完成情况:包括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接种及时率,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情况,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县(市、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及县人民医院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疫情管理,产房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与管理。
(五)《盐城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充保险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盐卫疾控〔2018〕23号)文件中要求的评估工作完成情况。
三、检查人员
此次检查是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的专项检查,检查人员由市卫计委带队,成员由市疾控中心和部分县(市、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组成。请检查人员自备笔记本一台。
四、检查形式
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每个县(市、区)共抽查3个乡镇(县城必查),每个乡镇检查一般预防接种门诊、一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新生儿预防接种单位各1个。各县(市、区)辖区内所有二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必查,同时抽查一家县级及以上公立或民营医院新生儿预防接种单位。
五、其它要求
1.请各地卫生计生委(社事局)及疾控机构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以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做好书面汇报材料和相关迎查准备工作,争取在检查中取得好的成绩。本次检查的结果作为2018年度免疫规划专业考核的主要依据,并列入到2018年度市对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综合考核。
2.此次检查内容的时间范围为2017年9月-2018年9月。
3.各县(市、区)检查结束,当天反馈检查的主要情况;请市疾控中心做好检查资料收集汇总,我委将通报检查结果。
4.所有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
5.联系人:市卫计委疾控处 杨建树,15380598118;
市疾控中心 管书慧,13365189139。
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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