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大市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城南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盐城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2016年度大市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专利大户企业与“贯标”达标企业奖励
1、企业2015年专利申请5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件以上的专利大户。
2、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达标单位。
(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
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加强专利预警分析,提升研发起点,避免专利侵权,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
申报单位为大市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或内资控股企业,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几个方面条件:
1、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
2、企业负责人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企业经营发展的意识较强,项目实施的配套经费、人员和物质到位;
3、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多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拥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30件或拥有发明专利(含发明申请)数量不少于5件;
4、自主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较强,经济效益显着。
已承担过省、市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不再立项资助。
(三)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1、企业进行的专利预警分析,且经评估预警分析报告质量优异的项目;
2、盐城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产业专利数据库建设;
3、盐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预警分析。
(四)知识产权培训项目
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负责人培训。
(五)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项目
2015年度申请发明专利,未享受过省、市财政资助的大市区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专利大户企业奖励资金申报材料为《盐城市大市区专利大户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南京代办处开具的专利申请费收据复印件。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达标单位奖励资金申报材料为《盐城市大市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绩效评价合格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2)
(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材料为《盐城市大市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明专利证书或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三)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申报材料为《盐城市大市区发明专利申请资助表》(附件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南京代办处开具的专利申请费收据复印件。
(四)服务项目申报材料为《盐城市大市区专利服务项目申报书》(附件5),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申报项目的单位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个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一)各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的收集和初审,对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对不予受理的申报材料,应告知原因并退还相应的申报材料。
(二)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相关知识产权业务专家和技术、财务专家进行评审确定。
(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申请表)、附件顺序装订成册(蓝色纸质封面,胶装),一式两份。
(四)申报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处,同时报送电子档。
(五)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娅 电话:88244985
邮箱:yczscqc@163.com
附件:
1、盐城市区大市区专利大户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盐城市专利大户企业奖励申请表.doc
2、盐城市大市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绩效评价合格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2、盐城市大市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绩效评价合格企业奖励申报表.doc
3、盐城市大市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3、盐城市大市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任务书.doc
4、盐城市大市区发明专利申请资助表附件4:盐城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表.doc
5、盐城市大市区专利服务项目申报书附件5:盐城市大市区专利服务项目申报书.doc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盐城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