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号)文件精神,经后台数据比对、单位信息完善,拟确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等159家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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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盐城市直企业2023年1月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名单.xls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