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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采购实时荧光定量PCR仪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 12- 0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采购公告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可简称:携手阳光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采购实时荧光定量PCR仪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4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THGACG2022-XJ03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采购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7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同免费质保期

        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数量等):以下为简要介绍,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3章《采购需求》部分

          为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就所需的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进行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等];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13(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获取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凭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信息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照片、复印件均可)向携手阳光公司领购(注: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300元;交纳方式:现金等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1415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携手阳光公司工作人员约提前30分钟到达

        五、开启

        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警官;电话:18205106896

        2.采购人信息: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地址:亭湖区长亭路1号(邮编224001)

        联系方式:陈警官 ;电话:1820510689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施工;电话:13270072015;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邮编224000);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0515-88285999)、扶持不发达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使用时间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欢迎对携手阳光公司的服务质量、业务水平进行监督(柏经理,18662096009)

          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可以向采购人申请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采用电子化采购(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项目可以免费直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以及盐城市区的防疫规定(以下简称防疫管理规定),并安排符合防控管理规定的人员(如健康码为绿码)参与携手阳光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不见面事宜除外)。我方有权按照防控管理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检查管理,对不符合防控管理规定的人员,我方有权不予接待。如因此造成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等影响的,均由供应商自负(视为供应商过错)。

        附件:《供应商联系信息表》、《采购需求》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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