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近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全省邮政市场行政执法中实施信用承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详细规定了信用承诺的对象、内容、方式及应用场景。明确违法行为显着轻微,符合《行政处罚法》及《江苏省快递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暂行规定》中可不予处罚情形的行政相对人应书面形式公开作出承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承担违诺责任等。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信用监管、政策扶持及考核评定的参考依据。
江苏局表示,在邮政市场行政执法中应用信用承诺制是江苏局在快递业信用监管的重要探索,是加快推进全省邮政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举措。下一步,将结合日常执法监管、专项检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让市场主体深入了解信用承诺的内容与要求,引导作出信用承诺,增强信用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行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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