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推动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我市出台了《盐城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总则、从业条件、执业规范、监督管理和附则等五部分,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从业条件,以及申办、变更、核查等相关要求,细化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服务内容,制定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月度评估报告和星级评定内容、标准、方法以及奖惩措施。
《管理办法》结合盐城实际工作,从三个方面进行创新:一是强化职业规范。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管理、档案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建立培训机构有序准入与退出机制,促进安全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大评估频次。对培训机构开展月度评估报告工作,督促培训机构提升教学质量。三是建立评定制度。结合省出台的培训机构服务规范,围绕教师资质、档案管理等内容开展星级评定,推动培训机构市场形成良性竞争氛围。